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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讲座 | 1990级硕士校友李招军——信托的概念、分类及我国信托机构现状

发布时间:2020-11-24浏览量:

2020年11月17日上午,金融学院研究生会联合金博20班于金融学院1-200举办了本学期“道口之声×学术沙龙”第二期讲座。

本期活动邀请了1990级硕士校友李招军就“信托的概念、分类及我国信托机构现状”主题进行分享。精彩的讲座吸引了近40名同学参与,各年级硕博同学相聚小院,共同聆听探讨信托机构的历史与现状。

嘉宾简介

李招军,1990级硕士校友,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信托业协会特聘授课专家。他曾任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银监会处长、河北银监局副局长等职务。2014年7月任中国光大集团光大信托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曾参与国务院信托公司整顿方案的研究制订,在此基础上推动了2001年我国《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主持制定了我国《信托业务会计制度》,主持起草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主持建立并推动信托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参与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体系。

出版有《金融信托全书》《商业银行知识大全》《中国金融业务运作大全》《金融控股公司研究》等专著,主持起草《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机构条例》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法规。

讲座回顾

李招军的分享以“信托的概念、分类及我国信托机构现状”为主题,回溯了我国金融体系形成路径,讲解了信托的起源、定义、基本特征、构成要素与分类,并分析了我国信托业的现状与未来。

图为李招军 

李招军的分享从信托的起源讲起,提到“用益设计”是“信托之源”,英国衡平法是“信托法之母”,并分别介绍了英国、美国、日本、旧中国的信托特点与发展。随后,李招军讲解了新中国成立后的我国信托发展阶段,1979年-2000年是我国的信托的探索时期,2001年-2006年是我国信托的规范发展时期,2007年至今是我国的信托的转型与提高时期,分析了“新两规”出台的背景与积极意义,资管新规的内容与对信托业的影响。

此外,李招军分别介绍了国内外的信托定义,指出了信托的五个基本特征:信托财产权利与利益相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的有限责任、信托管理的连续性、信托财产的税收中性。提出了信托的四个构成要素:信托当事人、信托行为、信托财产以及信托目的。并按照信托设立方式、信托行为产生根据信托、受托人身份等11种分类方式对信托进行了分类。

随后李招军结合自身从业经验,为同学们分析了我国信托业的现状与未来。我国信托业面临多头监管的管理架构,受到人民银行、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多部门监管;此外,我国信托业具有灵活多样的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特殊组织等。

在我国信托业基础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市场需求巨大、展业技术逐步成熟的背景下,我国信托业的发展面临巨大机遇,但仍面临多头监管体系下的监管协调、信托制度实施中的配套制度缺失:缺乏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税收制度、信托计划的法人地位确立制度等、合格人才的稀缺等问题带来的挑战。

最后,同学就讲座内容进行了提问,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