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友招聘

校友专访

校友通讯

校友卡申请

首页>新闻动态

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借书证退证(押金)规程

发布时间:2013-06-24浏览量:

  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图书馆借书证退证规程如下所示:

  (1)需本人凭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图书馆借书证办理退证手续。

  (2)在原馆长李守平提供的纸质清单(以下简称"纸质清单")中核对姓名与借书证是否相符。

  (3)在纸质清单中核对是否有未归还图书(核对图书条码后5位)。

  (4)根据姓名找出"清华大学图书馆"办证处出具的"清华大学校内结算单",核对结算单上的金额与纸质清单上的是否一致。

  (5)上述信息均确认无误且没有未归还的图书,则由金融图书馆馆长在"清华大学校内结算单"上用签字笔签署:"已结清,请退款。馆长签名、日期。"的字样。

  (6)请退证校友在纸质清单上注明"押金已退。校友签名、日期。"的字样。

  (7)收回并销毁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图书馆借书证。

  (8)请退证校友凭金融图书馆馆长签字的"清华大学校内结算单"到清华大学图书馆办证处加盖退款章,然后再去清华大学财务处凭盖章后的"清华大学校内结算单"领取押金。

  (注:因该业务的特殊性,请相关读者提前致电62772511咨询详情。)

  清华大学金融图书馆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