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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焘华:美国的银行风险处置机制

发布时间:2012-12-01浏览量:作者:于焘华

       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深化,社会上对存款保险和银行风险处置问题越来越关注,也有不少介绍国外成熟做法的文章。作者近年对存款保险和银行风险处置问题有一些学习,整理此文希望能对美国的银行风险处置机制有一个框架性的介绍。

  对银行风险的监测、管控、纠正

  美国对银行风险的监测,既有监管人员对银行的监测、检查、日常交流等,也有存款保险公司对银行的风险评估以及据此向银行收取的差别保费,两方面共同对银行发挥风险预警、约束控制作用。而对于风险显著的银行,监管机构和存款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一系列限制和强制纠正措施,推动银行在风险尚未严重恶化时及时纠正问题、化解风险。及时纠正的启动条件是银行资本水平的下降。其基本逻辑是,资本是银行用来抵御风险、吸收损失的“本钱”,资本充足水平的变化是银行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以及盈利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资本水平的下降综合反映了银行风险的积聚。随着资本水平的不断下降,及时纠正的力度也逐步加大。最严重时,则强制关闭并交给存款保险公司处置清算。

  严重高风险银行的关闭处置

  关闭处置是对银行最严厉的处理方式,本质上是市场经济规则下对银行股东、经营者最有约束力的一种“强制平仓”。它的基本过程是,由监管机构宣布银行关闭并收回银行牌照,并指定存款保险公司为接管处置人,再由存款保险公司按照最小代价的方式对储户进行保兑,并对银行资产债务进行处置和清算。当然在关闭之前,银行也有权利通过股东增资、寻求兼并等方式 “自救”。但实践中,往往难以通过市场化力量解决问题(如果能解决,在及时纠正的较早阶段就已经解决了) 。

  在此以全国性银行为例介绍关闭处置的具体流程。首先,货币监理署(OCC)和存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加上美联储工作人员)一起会见银行的董事,通知他们该银行即将被关闭,以及如果想避免关闭,他们需要采取哪些措施。通常可以给银行一定的宽限期。

  会见银行董事以后,存款保险公司就可以开始关闭处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现场调查银行经营情况,在保密前提下联系潜在收购方,邀请初步报价。在初步报价结束以后,如果银行董事会同意,存款保险公司就可以安排投标者进场尽职调查。然后投标人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向存款保险公司提出一个最终报价。存款保险公司根据报价选择一个最终方案,确定中标人,并通知货币监理署。

  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以后,货币监理署与存款保险公司商定关闭日期,通常安排在周五。周五下班后,货币监理署工作人员会在银行现场宣布这家银行被行政关闭,收回银行经营许可证。随后,存款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场,与货币监理署工作人员进行交接。接下来,存款保险公司和收购方会利用周末时间进行紧张的接管工作。待到周一上班的时候,这家银行的网点就成为收购方的新网点重新开张营业,而存款人几乎不受什么影响——这是成功防止挤兑的关键所在,仅仅是银行换了牌子、变更了股东。

  整个交易中,存款保险公司通常要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当然,拍卖也可能发生流标情况。出现流标通常是由于这家被关闭的银行没有吸引力,或者是这家银行的资产规模太大,较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尽职调查并提出合理报价。对于前一种情况,存款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直接兑付存款的处理方式,即存款人在存款保险保额以内的存款全部由存款保险公司兑付,保额以上存款和其他债权则按清算比例受偿。对于后一种情况,存款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一家过桥银行,将被关闭银行的好资产和存款保险保额内的存款买(接收)过去,不良资产和其他债权留在原银行,也就是分为一家“好银行”和一家“坏银行”。“坏银行”被组织清算,“好银行”则维持经营一段时间,再寻求买家,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卖出去。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对于“大而不能倒”的银行,如果强制关闭可能会对经济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为了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存款保险公司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恢复正常经营。

 

(于焘华:2004级校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